关于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根据新政,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凡在万里管理局辖区内新购商品住房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在本市首次按3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如果是改良型,补贴200元/m22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根据规定,补贴对象仅限于2022年11月16日后新事实购买的,补贴范围不包括2022年11月16日后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后的二手房交易和重新购房。
同时,已领取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原则上不得退房,由买受人和销售企业同时签订承诺书,确需退房的,已领取的购房补贴应全额返还万里管理局景区和城乡建设处,上缴该局财政。
新政还提到发放购房券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在万里管理局辖区内组织月度购房消费活动,以优惠券形式发放奖励资金,其中: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的前300套,每套发放优惠券20000元,前200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每套发放10000元代金券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消费月活动,出台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规定,优惠券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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