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解读》。
日前,今年7月22日至31日在哈尔滨举办的第44届商品房交易会暨第25届二手房交易会和网上房交会的前一天,哈尔滨发布了《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相关措施主要包括5项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
《通知》明确,具有哈尔滨市户籍且符合生育政策,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胎,第三胎的家庭,在9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网上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2万元。
个人购买9区新建商品住房,线上线下房展会期间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的10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按5:5的比例分担。
个人在9区购买二手房,线上线下房展会期间网上签订《黑龙江省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备案的,按照实际缴纳契税的5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按照5:5的比例分担。
哈尔滨市政府解释,展会期间,个人在哈尔滨市主城区9个区购买新建和二手商品住房的,按购房人实际缴纳的契税的100%和50%给予补贴。
以上三项政策措施可与哈尔滨市等九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三,四项政策同时适用。
此外,符合哈尔滨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经市人社部门认定并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高层次人才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主要贷款人,且在哈尔滨市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计算
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日前,哈尔滨发布《哈尔滨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完善支持生育的住房保障政策,降低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配租公租房时,符合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有未成年子女且按政策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应纳入实物配租优先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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