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情况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表示,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从法律层面畅通职校生发展渠道
陈介绍,长期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有一个普遍的认知,即职业教育是一种低层次的教育,学生的上升渠道不通畅,不宽阔新法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招生培养与高等职业学校一体化,实施职业教育的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方式,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新法除了在本科层次设置职业学校,还在两个方面预留了探索空间:一是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二是在专科层次的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
陈说,这充分说明职校生不仅可以上专科,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生的发展渠道,必将大大提高学生上中职的积极性。
陈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不同禀赋的学生提供了各种成才的可能性新法要求,整体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教育,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技术技能扎实,文化基础合格的学生,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功能,增强认同度,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有就业能力,有升学优势,有发展渠道的教育类型
陈介绍,新法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招生,录用条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聘和录用技术技能人才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和聘用的重要条件公开招聘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岗位的事业单位,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保护了职校生的权益,为职业教育创造了更好的发展空间,为各行各业人尽其才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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