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上市特别支持办法》,自2022年9月26日起施行《支持办法》规定,合作区内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直接上市交易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专项支持,对股份首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合作区企业,给予130万元,新三板合作区企业进入创新层,给予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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